無可否認,人是有一種愛自揭私事的心理,愛被人關心了解,為了美其名,我們會說是Sharing,而我就是要跟你們Sharing…
講大話比所有罪名更可惡!!!
因為你令我安心,先會走到這一步。但你破壞左當中最珍貴的。
posted by 露比 at 12:26:00 上午 0 comments